[规章制度]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3/13 11:43:30 作者:admin 浏览量:1298次
财产管理制度
为管好学校财产,用好财产,摸清家底,作如下财产管理常规:
一、学校的财产由专人进行管理,新买、平调的财产应逐笔登记,每年进行两次财产大调查,即暑期前和年末两次,对清理的财产进行登记,分清责任,查明原因,予以追究。
二、对各班组的财产,每学期初进行登记,每期末进行清查。对损失的财产,责任到人,当事人进行赔偿。
三、对科室、宿舍的财产,落实到人,谁使用,谁管理,当事人赔偿。
四、对学校的教育、音乐设施,物理、化学、生物、电教、微机及多媒体室的财产,分类设有明细帐,分别登记,专人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对损坏的财产,分别按情况进行处理。
五、对学校的公共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对人为造成的损坏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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