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临江高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师德考核方案(修订)
发布时间:2014/1/24 10:30:37 作者:15905 浏览量:1317次
临江高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师德考核方案(修订)
(二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的整体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也为了实施临江高中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依据
1.依据《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2.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
3.依据临江高中《校风》、《教风》、《学风》的规定。
三、考核内容
(一)爱校守纪,为人师表。(20分)
1.对学校(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指示,有不同意见,又不沟通,故意抵触,不执行。(扣5分/次)
2.无故不参加全校集会或升旗仪式;在升国旗时随意走动、说话;在全校集会上,当领导或他人讲话时,大声说话,影响会场秩序,被制止后仍不改。(无故缺席扣2分/次,不遵守纪律经教育不改扣1分/次)
3.在招生、考试、评优考核、职称评聘等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扣10分/次)
4.面对学生违纪或看到集体财物受损时,不管不顾,也不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从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后果严重程度扣5-10分/次)
(二)爱岗敬业,依法执教。(35分)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扣5分/次)
2.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扣5分/次)
3.酒后上课、辅导或课堂上吸烟、使用手机。(扣5分/次)
4.在学生中随意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学校管理要求的言论,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扣10分/次)
(三)关爱学生,廉洁从教。(35分)
1.为谋取个人利益擅自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扣10分/次)
2.不经学校批准,向学生乱收费。(扣10分/次)
3.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的。(扣10分/次)
4.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家长。(扣10分/次)
5.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变相索要财物。(扣10分/次)
(四)加强学习,提升素质。(10分)
1.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师德培训和教育,按时按要求完成教育和培训中布置的各项任务。(没按要求做到扣2分/次)
2.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关系不和、发生严重冲突。(扣5分/次)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师德分全部扣除。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参与赌博或色情等活动,并经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调查属实,受党纪、政纪处分。
2.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集体财产、声誉遭受严重损失。
(六)加分
获校、区、市、省师德标兵分别加师德分10、20、30、40分;获校、区、市、省先进师德群体的班组,分别给班组成员加师德分5、10、15、20分。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一至四大项,每大项分扣完为止,超出部分不再另扣。
2.考核扣分依据各部门、行政值日领导等提供的材料,由校工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后执行,考核结果及时通知本人,本人若有异议可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议。
3.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工会领导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
绩效工资工作小组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