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考核】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2013年度师德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18 10:43:39 作者:15905 浏览量:1181次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2013年度师德考核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强化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弘扬“爱校爱生、敬业奉献、艰苦奋斗、创新教育、科学发展、争创一流”的精神,规范教职员工的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建设“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敬业奉献、艰苦奋斗、廉洁从教”的高素质教师、干部和职工队伍,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地发展,根据省、市、区教育局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13年度师德考核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考核原则:民主性原则,充分听取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实效性原则,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关注工作过程,不搞形式主义;发展性原则,着眼于长远发展,坚持以考核促建设。
三、考核内容:教职工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师生关系状况等方面。
四、考核形式:采取个人自评、所在部门考评与学校考核相结合;定期专项考评与平时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师德考核由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安排、实施。
五、考核程序:教职工个人自评并填写《教师师德考评档案》;在年级部(或所在部门)内进行考评;组织学生或家长进行评议;最后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和考核组对照有关标准,结合自评、互评以及他评情况确定考核等第。
六、考核结果与等级。考核后要评定相应的等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完成后写出考评意见。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不能确定为优秀:
1、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2、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辅导的;
3、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4、监考、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等活动玩手机、讲话等不守纪律的;
5、教育教学成绩在同类班级中达不到平均水平的(以期中或期末等统一批卷的可比性考试计算)。
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8、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9、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0、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1、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2、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被查实的;
13、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4、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
201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