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南京市临江高中青年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4/6/30 0:00:00 作者:14824 浏览量:1257次
南京市临江高中骨干教师发展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骨干教师发展中心是在校长直接领导下进行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科研的群众性团体。
第二条:本中心以《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团结、带领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改革新路,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努力实现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基本任务
1.开展教学专题研讨活动,加强教育科研,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为学校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2.开展教育学习活动,组织会员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学员之间的相互学习,提高学员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素养;
3.开展新课程改革实验教学实践活动,组织会员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提高会员的专业发展能力;
4.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区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比赛活动,努力争取荣誉,为学校争光添彩。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入会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专业发展意识和发展能力;心态阳光;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部分优秀的学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第五条:入会程序:
1.本人自愿申报、并填写、提交登记表;
2.经教科室审核,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会员权利:
1.优先参加外出考察参观、学习进修等活动,费用据实报销;
2.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教育教学科研研讨活动;
3.优先配置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教学图书音像制品等;
4.同等条件下,评职、评优、晋级优先。
第七条:会员义务:
1.主动承担所在教研组组织的观摩课、专题发言、校本科研课题研究等校本教研活动;
2.代表学校,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级基本功、优质课比赛,每年至少获得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
3.每学期撰写教育案例或教学论文、说课稿、评课稿至少1篇;每年学习一本教育专著,交验一篇读书笔记或心得;每年至少有1篇专业文章公开发表;每两年至少有一项主持的区级以上(包括区级)的个人课题,或参加市级以上集体课题研究;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确定1—2名学生为研究个案,追踪调查研究,形成案例;
5.每学期的教学效果保持年级同学科前列。
第八条:本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培训期为2—3年。培训期内,会员如未能实现目标,未能尽相关义务(上述5项中至少完成3项,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则退出中心,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中心设管理机构和智力支持体系。
1.组织管理机构:王安东、刘永和为中心顾问,王劲松为中心主任,秦葆同志为中心辅导员,教科室负责组织开展活动,办理常规事务。
2.智力支持体系:省、市、区为专家引领组成员,学校教科室、各教研组长、各级骨干教师为智囊团成员。
第四章:经费
第十条:本中心的活动经费由学校行政拨付。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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