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宣传】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社团成员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3/9/20 0:00:00 作者:尹政 浏览量:1001次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社团成员协议书
社团性质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学生社团是我校为“营造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学生自主管理模式”,由在校生在共同的兴趣、特长、志向的基础上自愿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性团体组织。
成员要求
㈠ 爱国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坚决服从校团委、社团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的安排;
㈡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热心于社团实践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
㈢ 平时多留意校广播播出的活动通知或海报,积极参加社团定期举行的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社团指导老师请假说明原由;
㈣ 树立社团主人翁意识,通过正常渠道多多为社团的完善提高建言献策;
㈤ 随时能够为学校大型文艺活动至少提供一个高质量的节目,做好自我宣传和展示。
为维护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保持良好形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成员资格:
㈠ 触犯法律,毁坏学校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
㈡ 违反校规、班级纪律,受到校纪处分者,如打架斗殴、抽烟酗酒、早恋、扰乱课堂和自习课教学秩序;
㈢ 不服从社团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的领导,甚至出现抵触对抗行为者;
㈣ 一学期内无故缺席社团活动两次及两次以上者
社团活动
㈠ 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不得进行以营利性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
㈡ 提前一周做好活动计划定好时间和地点,并向社团指导老师汇报、申请;
㈢ 每次活动实行签名考核,做好活动拍照和资料收集整理;
㈣ 每学期进行一次社团成员评优活动,对表现突出者进行表彰。
㈤ 认真对待每次社团活动,积极提高活动技能,保证每学期为校级大型活动提供一到两个优质节目。
本协议所有解释权归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团委所有。
成员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