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经纬>>课程管理>>文章内容
关于高一、高二年级研究性学习要求

发布时间:2014/11/25 8:55:58 作者:14943 浏览量:2519次

新课程要求除国家规定课程外,高中生研究性学习活动必须达到15学分、校本课程达到6学分、社区服务达2学分社会实践达6学分方可毕业,全体教师除了承担本学科国家课程外还应承担上述课程的教学和指导工作,各种职称评定和各位带头人及骨干的评选也将此任务做为要求之一,另外我校面临四星创建,上述课程也在必查之列,望各位老师予以积极配合,现将2014-2015学年高一、高二年级研究性学习做如下要求:

1、  请按下发的安排表承担学生的指导工作,安排表中的学生不一定是你所教的学生。

2、  请你每月召集一次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指导,提出阶段性的要求。

3、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末上交研究性学习过程材料,第二学期末上交过程材料和研究报告。

附:研究性学习相关样表。

一、研究性学习方案

《        》研究生学习方案

课题名称

 

 

课题组成员

组长

 

开题时间

 

小组成员

 

指导教师

 

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课题研究的内容

 

课题研究的步骤

 

课题研究的方法

 

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

 

课题研究的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

活动内容

活动方式

 

 

 

 

 

 

 

 

 

教师指导方法

 

 

 

 

二、研究生学习记录表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学生研究性学习记录表

课题名称

 

指导教师

 

小组成员

 

组长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主要活动方式

 

     次活动

活动简要过程

 

主要活动成果记录

 

活动评价

 

三、学生阶段性研究材料(含调查问卷设计(请自行根据课题设计),一般要求学生每1~2个月上交一次)

四、学生研究性学习结题报告(第二学期期末前上交)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办公室:02552728815 教务处:02552728116 德育处:02552728113 总务处:02552728112 教科室:02552728115

Copyright © 2018 www.njljgz.cn All Right Reaserved.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 拥有所有版权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88号  025-52728815管理登录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