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部门检查学校食堂通报
发布时间:2008/11/25 9:07:24 作者:无 浏览量:1442次
百家湖卫生监督部门于9月8日上午来校检查食堂,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求一周内解决),学校总务部门与食堂承包者在三天内解决以下问题:
一楼食堂
1、食品加工场所与外界相通的通道必须安装防蝇设备;
学校负责落实。
2、烹饪间及食品加工区必须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食堂承包者在当天落实,安全督察员、校医负责查办。
3、备餐间下水道严禁使用明沟;
学校负责落实。
4、餐厅与外界相通(大门)必须使用防蝇防尘设施(门帘);
食堂承包者在当天落实,安全督察员、校医负责查办。
5、食堂员工男女更衣室必须正常使用。
食堂承包者在当天落实,安全督察员、校医负责查办。
二楼食堂
1、餐厅窗户防蝇设施应正常使用;
食堂承包者在当天落实,安全督察员、校医负责查办。
2、男女更衣室应正常使用;
食堂承包者在当天落实,安全督察员、校医负责查办。
3、洗清间与后场加工应有通道;
学校安排修缮,安全督察员、校医负责查办。
4、食品颜料通道不得作为就餐使用;
食堂承包者在当天落实,安全督察员、校医负责查办。
5、加工食品应生熟分开,食品应做好留样工作;
食堂承包者负责落实,安全督察员、校医负责查办。
6、食品采购必须向供货方索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或卫生许可复印件。
食堂承包者负责落实,安全督察员、校医负责查办。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
总 务 处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