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校园“十佳”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6/3 10:24:27 作者:校党总支 浏览量:1366次
各支部及全体党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树立我校党员先进典型,营造廉洁育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校党建品牌和“四星”学校创建工作,校党总支决定开展第五届校园“十佳”共产党员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的类型与名额
表彰类型:校园“十佳”共产党员
名 额:10名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我校在职正式党员。重点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以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在教育教学改革、各类创建活动以及服务师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师生认可的先进典型开展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行使党员权利,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遵纪守法,廉洁从教;业绩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师德高尚,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在师生中有较高声望。(注:在构建“党员联系群众服务体系”、参加“课改践行者”党建品牌活动以及在志愿服务及课改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支部可以优先推荐。)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支部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坚持个人申报与集体推荐相结合。
2.向教育教学、教科研一线以及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党员倾斜。
3、凡多次无故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以及在师德师风等方面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一律不得参与评选。
4.表彰材料上报要求:各申报及推荐人员请于6月15日(周一)前将《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字数在200字左右),连同电子文档报校党总支组织委员孙建军处,过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宣传表彰方式
1.校党总支在庆祝建党94周年大会上,对校园“十佳”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2、“七一”前后,校党总支还将利用橱窗、校园网络等,对受表彰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我校广大党员教师在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以及创建四星级学校活动中争创佳绩。
五、附《校园“十佳”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第一支部:候选人5名;第二支部;候选人5名;第三支部:候选人4名
中共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十佳党员评选(20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