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爱成长 法治护航”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6/23 0:00:00 作者:施成国 浏览量:1498次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宣传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教普[2015]9号
关于开展“关爱成长 法治护航”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教育纳入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让每个青少年在学习实践中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牢记历史,不忘过去,做守法崇德的新一代小公民。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决定在我区中小学联合开展“关爱成长法治护航”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各小学三~六年级学生,初中七~九年级学生,高中(含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
二、活动内容
各校要紧密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认真指导学生阅读《关爱成长法治护航》中小学法律教育读本,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学法守法教育,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读书征文的活动中,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明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文章要紧扣主题,阐释自己的学法心得、学法感想;表达自己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及愿意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小卫士的真情实感;结合亲身经历和学习实践体验,讲述自己在成长过程中所闻所见的法制故事、法制新闻、法制事件及由此受到的法制教育。文体不限,小学生作品600字左右,初高中生作品1000字左右。文章题目和正文分别用三号和小四号仿宋体,并在文章标题下注明学校、年级、班级、作者姓名和指导老师姓名。各校在广泛开展校级读书征文评选的基础上,按学校参加征文活动的学生总数的3%的比例择优推荐优秀征文(统一用A4纸打印),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到教育局德育研究室(308室)姜老师处,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奖项设置为优秀征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组织奖。
三、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为使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由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将全面负责指导全区的活动开展。各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校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2.认真制定计划。各校应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实际,认真制定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有计划、按步骤组织开展活动。
3.精心组织活动。各校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4.做好读本征订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关爱成长法治护航》教育读本的征订工作。全区各中小学校原则上小学由三年级、五年级,初中、高中由一年级按实际参加的学生数征订读本,供学生循环使用。读本由新华书店统一代购,并送书到校,读本费用在各校生均公用经费中按实列支。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宣传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