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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心理咨询室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07/11/13 1:08:53 作者:无 浏览量:1860次

1、为便于教师、学生的接受,学校心理咨询室命名为“帮你忙”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2、心理咨询员

1)专职咨询员:艾军

2)兼职咨询员:傅德柱、薛成梅、解文玲

3、心理咨询方式:

1)面询:即师生可以与咨询员约定时间进行当面咨询;

2)电话咨询:学校心理咨询室开通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号码86107077,由专职咨询员接受咨询;

3)书面广播咨询:学生可以将自己的问题通过心理咨询信箱提出问题,心理咨询员通过信件形式或校园广播进行解答。

4、心理咨询员与咨询者接谈时要态度和蔼可亲,要耐心倾听咨询者的倾诉,尽最大可能帮助师生解决心理问题。

5、心理咨询员要严格遵守咨询纪律,为师生保密,在与相关班主任或课任教师联系时注意方法,为咨询者保密,不得泄露咨询者的情况。

6、咨询员接受咨询应该做好相关记录,但不得公开记录,咨询员之间不要相互打听咨询者的情况,需要进行咨询员间的相互沟通,可以代号或某代替。

7、心理咨询员每人每年应该至少做一次心理辅导讲座,写出专题论文或工作总结。

8、心理咨询室每年在年初要做出当年工作计划,年末要做好当年工作总结。

9、心理咨询室常规接待面询时间:

每工作日暂定为:1200-13201720-1820。其他时段根据学生要求约定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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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02552728815 教务处:02552728116 德育处:02552728113 总务处:02552728112 教科室:0255272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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