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困难教职工补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25 10:14:36 作者:无 浏览量:1340次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区总工会“民生维权工程”,为本校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以体现学校工会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特制定学校困难教职工补助的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困职教职工补助申请标准和条件:
1、申请对象: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
1)教职工本人或家属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2)教职工本人丧偶或离异,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且月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
3)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
4)当年家庭因突发性事故造成生活困难;
5)教职工本人生病住院治疗但未达到工会探视条件,医疗费用花费较多的。
二、困职教职工补助申报的有关要求:
1、教职工对照“困职教职工补助申报条件”,提出书面申请交工会办公室审核,并提供符合申请困难补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部门开具的家庭收入证明、生病住院治疗的证明等)。
2、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领取并认真填写好年度困难教职工登记表,要求登记情况真实、详细。
3、已申请区级(含)以上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并以得到补助的,不再获得校内的困难补助。
三、困难补助金的发放:
1、根据家庭生活困难的程度,困难补助金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八百元、五百元和三百元;
2、工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发放困难补助的档次;
3、12月底前开始进行个人困难补助申请,寒假结束前将困难补助金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工会
2015年12月25日
附:临江高级中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0一 五 年度 填表时间:
职 工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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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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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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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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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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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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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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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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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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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状 况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工作(学习)单位 |
身体状况 |
月 收 入(元) | ||||||
固定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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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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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赡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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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人均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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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 成 贫 困 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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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人 所属工会 小组意见 |
组长签名: | |||||||||||
工 会
意 见 |
工会主席签名: | |||||||||||
临江高级中学工会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