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5/30 10:00:27 作者:施成国 浏览量:1149次
关于做好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的通知
各学校:
为贯彻《关于自2017年开始评选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宁教宣德[2015]41号)文件精神,有效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青少年德育工作,推进立德树人的有效落实,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加快德育骨干教师培养步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对照《关于自2017年开始评选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宁教宣德[2015]41号)文件要求,凡符合或接近符合(只缺1~2项条件的,须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累计从事德育工作满5年,且目前正在从事德育工作)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和要求的青年教师,有强烈的个人发展意愿,可以推荐为培养对象,参加区级的培训活动。
二、推荐名额
本着自愿的原则每校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完全符合条件的除外)。
三、具体要求
1.推荐的培养对象须填写《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送到区德育研究室308室,电子稿请发往jndytd@126.com。
2.区级培训时间与地点:初定于6月22日左右,地点待定(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3.各校要根据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的通知精神要求,认真做好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积极满足青年德育工作者的成长需要。
附件:《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docx》
江宁区教育局德育研究室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