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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高级中学工会关于走访慰问和探视的有关规定(修订)临江高级中学二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发布时间:2014/2/20 0:00:00 作者:郑涛 浏览量:1100次

临江高级中学工会关于走访慰问和探视的有关规定(修订)

临江高级中学二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学校工会是学校广大教职工的群众性组织,担负着关心教职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的职责。为了合理、公平、公正地开展对因家庭变故、受灾生病等造成的临时困难以及红白喜事等而进行的走访慰问和探视活动,学校工会根据现有财力,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生病住院治疗探视规定

1、教职工生病住院治疗进行手术,学校工会到医院探视金额为600

2、教职工生病住院治疗,不需要手术但需留院治疗达半个月以上,学校工会到医院探视,金额为500元。

二、教职工过生日规定

     在职在编教职工生日的当月,学校工会为其发放生日贺卡和价值200元的纪念品。(20149月起执行)

三、青年教师婚庆规定

在职在编青年教师结婚并举办婚庆活动的,学校工会将安排相关领导到场祝贺,贺礼价值为1000元。

四、在职在编女教师生育探视规定

在职在编女教师生育(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学校工会和女工委组织有关人员祝贺,礼金为500元。

五、走访慰问退休老教师(职工)规定

1、利用重阳节,为年满60的退休女教职工和年满708090周岁的退休男女教职工,开展做整寿活动(购买纪念品金额300600元左右)。

2、春节前对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职工)上门慰问,金额在800元。

3、根据上级安排,春节前工会和学校党总支组织对退休学校领导进行上门慰问,金额为600元。

六、丧事走访慰问规定

1、教职工(含退休)本人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原不含岳父母或公婆),不幸过世,学校工会上门慰问,慰问金额1000元。

2、教职工(含退休)配偶不幸过世,学校工会上门慰问,慰问金额1000元。

七、家庭困难教职工救助和走访慰问规定

对于家庭变故或生大病花费较大,导致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学校工会一方面帮助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的困难补助;另一方面将按照《临江高级中学困难教职工补助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八、教职工符合上述走访探视慰问等情况的,可以直接通知工会相关人员或通过所在部门负责人转告工会,以便及时安排相关走访慰问活动。对于因路途遥远或其他原因不便到现场慰问探视的,可以于事后到工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慰问金。

九、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工会走访慰问和探视的,经请示学校校长办公会会研究后,酌情处理。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学校工会委员会。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临江高级中学工会

                                                                                       20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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