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江宁区教育技术装备区级中心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4/20 8:17:54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1985次
各中小学校:
为了适应全区教育技术装备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的理论研究,提高教育装备质量和管理应用水平,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区级中心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教办[2017]8号),文件对区级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组建设的基本目标、组织架构、主要职责、基本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并完善区级中心组建设,充分发挥中心组在教育装备“建配管用研培”中的作用,区教育局现决定组织成立相配套的中心组。
区级中心组成员的基本要求为: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热衷教育技术装备理论和实践研究。
(二)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具有本科(含本科)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学校技术装备实验(专用)室运用管理,在全区范围内有一定影响。
(三)有参与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热情,能按中心组工作计划参加教育技术装备研究工作。
区级装备中心组成员可从事教育技术装备的学校领导、学科教师、教研员等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区级装备中心组设中学理科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艺术(音体美)专用室、图书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含3D、三模、机器人等)和后勤装备七个类别。
请各学校于4月24日前将区级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组成员推荐名单报区装备办。联系人:王培虎,联系电话,81036526 邮箱:jnwph858@163.com。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区级中心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教办[2017]8号)(http://www.njjyzb.cn/Default.aspx?tabid=1129&ID=F29B4441-36B4-454F-8146-7C9CF1316E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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