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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3 21:26:08 作者:王德平 浏览量:11572次

为加强我校低值品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开发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低值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单价在500元以下、耐用期一般一年以上的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体育文体用品等用具设备。

2.低值品按校、室<科)两级管理,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岗位落实、职责明确。

3.各实验室(科)领用低值品的同时即凭领物单等有关凭证建立“江苏建康职业学院低值品帐册”。帐册有专人负责,要做到帐物相符。

4.分发到个人手中的工具量具应建立分户到人的“工具卡”。人员变动时应将工具按照工具卡核对交接清楚。补充工具,以旧换新;丢失损坏工具,视情况作相应赔偿。学校将对低值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5.丢失、损坏、淘汰或报废低值品必须造表注明原因,由部门审核,报学校管理部门审批,完成技术鉴定等手续后方可进行处理。

6.调离实验室等原工作单位的人员(包括校内离退休人员、出国人员等)必须办理物资交接手续,经实验室物资管理人员签章后,方可办理离岗、离校手续。

7.实验室必须妥善保存低值品的报损、报废、调剂、丢失等明细表和凭证,以备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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