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人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9/1/3 21:27:06 作者:王德平 浏览量:11594次
1.热爱本职工作,确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观念,及时了解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会同相关教研组制定出本校实验教学计划.
2.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操作规范及使用保管常识。熟悉相关教材,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和分组实验的内容、原理、目的、操作技能。及时做好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并能帮助学生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3.按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做好实验室的常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教学大纲、教材的变化,了解教学的实际需求,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计划、上报及报损更新工作,及时做好仪器的入库验收、登记造册、进橱、出借、回收和定期清点等工作,做到帐、卡一致。
4.保持室内外的整洁,定期检查危险品的存放情况,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实验室的安全规则和处理偶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做好急救工作。
5.掌握一般仪器的检验检修技术,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教学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并将有关仪器的技术资料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对贵重或大型设施设备的技术资料要交档案室存档。
6.与任课教师配合,以提高实验教学效益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大力研究改进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方法,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通过改进实验装置及其他措施的研究,增强实验教学效果,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
7.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允许学生在课外活动时间到实验室选仪器做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做好预约登记工作,学生自行设计的有开拓性的实验必须事先审核实验方案并安排专人指导,课外活动时间要建立值班制度,使学生随到随做。
8.对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进行情况及结果要随时如实记录在册,记载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编造记录应付检查。
9.学校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环境、实验室的仪器管理、教师的演示实验的准备和学生实验的开展情况。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对实验室、实验教师(工作人员)的要求和改进意见。学校综合考察实验教师(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评定实验教师(工作人员)的考核业绩。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