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学生宿舍使用空调规定
发布时间:2015/8/25 14:52:07 作者:11731 浏览量:2289次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学生宿舍使用空调规定
(试 行)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物价局文件,江宁价字【2013】85号。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执行二级住宿收费及等级标准:350元/生.学期,不含空调使用费。
1.男生宿舍改造完成,安装了空调。女生宿舍等待改造,改造完成后安装空调。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学校决定按照供电公司售电价格0.5483元/度,使用充值卡电表计费。
2.以宿舍为单位,宿舍成员使用空调必须协商一致,宿舍长向宿管负责人提出使用空调申请,每次定额充值50元,充值地点:校园卡管理中心。学年结束后电表中剩余款项由宿管登记,以宿舍为单位退回,宿舍长领款后退回到宿舍成员手中。
3.宿舍空调正常使用时出现故障,由学校向供应商提出维修申请,费用协商解决。人为损坏的且找不到损坏人,维修费由宿舍成员共同承担。空调遥控器由宿舍长登记领取,遗失(损坏)赔偿。
4.教工借用学生宿舍使用空调的,参照此规定执行。
5.本规定自2015年8月23日起执行。
201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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