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缴纳“大病救助互助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5/16 16:07:37 作者:无 浏览量:1315次
各基层工会:
2016年大病救助互助金的缴纳工作即将开始,各基层工会一定要做好互助金的缴纳工作,交纳人员必须是学校(园)在编在岗人员,根据修订过的《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大病救助“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个人缴纳30元,学校(单位)配比30元。望各基层工会按新的标准缴纳“爱心互助金”。缴纳的款项定于6月11日前汇入规定帐号内,一律银行汇款,凭汇款单据到计财科开票。各学校(园)汇款如有疑问请与计财科屠桂霞同志联系,电话:52281629。请各基层工会充分认识缴纳大病救助互助金的重要性,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认真对待,把工作做实做细。在缴纳互助金的同时,报一份参加活动人员名单(纸质)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工会,另报一份电子稿至区教育工会,电子信箱:jnjyjf@163.com。
附汇款帐号:
户名: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帐号:3201212701201000028581
开户行:紫金农商行城镇支行
汇款备注:××校(园)大病救助金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