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高中食堂管理工作函
发布时间:2017/2/27 0:00:00 作者:无 浏览量:11734次
临江高中食堂管理工作函
南京馨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从2017年3月1日起学校食堂管理做一些调整,学校就食堂管理提出以下意见,务必落实到位。
1.食堂早餐间和面点间“独立核算、服从管理、自负盈亏”试点工作于2月28日周二晚全部结束。从2017年3月1日起公司实行全面管理。公司需要制定详细的过渡方案,交学校备案。务必做好协调工作,稳妥地过渡到所谓的统一管理。
2.从3月1日起如果出现公司和食堂早餐间及面点间有承包行为,学校调查取证,视为违约行为。所获利益全部交学校。
3.2月23日上午公司高层和学校食堂主管面对面交流,姜总代表公司表示:如果出现亏损全部由公司承担。学校已记入会议纪要。
4.合同结束前如果公司需要更换学校食堂管理团队主要责任人,务必事前做好(稳定性)风险评估,征求学校意见。学校不同意,不得更换。因为更换食堂管理负责人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或损失全部由公司承担。
5.所有的学校食堂管理方面的投诉均由公司回复,有较大负面影响的按照标书规定处理。
6.2017年3月10日周五学校和公司联合进行食堂管理与服务方面的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主要针对早餐间和面点间。如果出现满意度低于80%,学校对公司管理提出警告。满意度在70-75%,学校对公司管理提出严重警告,要求公司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满意度低于60%,学校有权对公司现有的管理模式叫停。公司无条件地服从学校拟定的学校食堂管理模式(规定)。
学校给予公司食堂管理调整试验期为2017年3月1—31日。
7.所有食堂上岗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8.2017年3月3日周五,公司和学校完成食堂托管协议的签订。校方已于2017年2月23日向公司高管递交了委托协议草案,公司如果不积极响应,所造成的一起不良后果均由公司承担。
9.为了公司统一管理,2017年3月1日起校方撤回学校委派的食堂钟点工,公司做好人员调整。确保中午学校食堂开16个窗口。此前所产生的费用按照达成的意见处理(计入人力成本)。
本工作函由学校食堂管理项目经理签收,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高管,学校在项目经理签收后视为“工作函已送达”。本工作函一式四份,校方和公司各执二份。
签收人: 公司高管(签字): 校方签发人:
时 间: 公司盖章 签发 时 间:2017/2/27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
2017年2月27日
上一篇:上级主管部门督查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下一篇:关于调整学校食堂套餐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