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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江宁教师志愿者联盟“优秀教师志愿者”、“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和“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10:12:39 作者:无 浏览量:1752次

关于开展2016年江宁教师志愿者联盟

“优秀教师志愿者”、“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和

“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校)、幼儿园(含民办园)、江宁特殊教育学校、直属单位:

为持续推进江宁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广泛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奉献爱心和学识,传播志愿文化,弘扬志愿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和提升教师和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江宁区“优秀教师志愿者”、“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和“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条件

1.江宁区2016年优秀教师志愿者

(1)在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网页进行注册并进行了认证,有注册志愿者统一编号,志愿者个人信息管理规范,参加了志愿服务项目,有记录志愿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记录

(2)自觉遵守《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章程》,遵守本单位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积极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正式认证成为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会员,在2016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2.江宁区2016年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

(1)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截止2016年11月),管理规范,志愿者团队在1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项目信息管理规范,经常发布与更新志愿服务的项目信息和活动信息,有项目更新动态;

(2)有常态化的服务内容、服务记录和基本保障,2016年向区教育局“联盟办”报送的《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报表》齐备,项目活动次数较多,项目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项目召集人重视志愿者该项目的团队建设和教师志愿服务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及时经常上传本项目的教师志愿服务信息和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无投诉现象。

3.江宁区2016年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先进单位

(1)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将实施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纳入单位师德建设的整体规划中,促使志愿服务成为教师成长的新途径,单位已有教师志愿服务项目一个以上,并且做到项目管理规范;

(2)单位将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与“善行义举榜建榜”、“为身边的教师点赞”、“道(师)德讲堂(坛)建设”等活动整合起来,与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单位教师志愿者的基础信息管理规范,对教师志愿者进行校(园)级表彰奖励,单位有明确的记录表彰奖励信息或单位对参加过志愿服务项目的教师志愿者核发志愿服务证书,卓有成效地开展师德建设工作;

(3)单位组织教师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创新本单位教师志愿服务项目,运用多种形式对教师志愿服务优秀成果进行展示重视本单位教师志愿服务宣传推广工作,及时上传本单位教师志愿服务等信息。

二、申报程序与方式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向区教育局“联盟办”报送的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报表等状况,自主申报江宁区2016年优秀教师志愿者(其申报表见附件1)、江宁区2016年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其申报表见附件2)和江宁区2016年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先进单位(其申报表见附件3);

2.开展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的单位可申报江宁区2016年优秀教师志愿者1人、江宁区2016年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1个;

3.申报江宁区2016年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的单位可申报2016年江宁区优秀教师志愿者2人(要先行申报);

4.2016年教师志愿服务受市级表彰的单位可申报江宁区2016年优秀教师志愿者3人;

5.江宁区2016年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先进单位由各单位自主申报、在江宁区2016年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单位中产生。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各单位的评选工作要遵循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在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中的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各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要对报送的《优秀教师志愿者申报表》或《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等材料中填写的数据和其他内容,通过南京(江宁)教师志愿者联盟网页和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核实,不得弄虚作假。

2.各单位申报的江宁区2016年优秀教师志愿者、江宁区2016年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和江宁区2016年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先进单位要在本单位公示后方可上报。如对公示的个人、项目和单位有何反映,请与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监察室或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江宁区教育局监察室,52281696;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52181813;联系地址:江宁区天印大道669号;邮编:211100。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4.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依据各单位向区教育局“联盟办”报送的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报表和南京(江宁)教师志愿者联盟网站的数据以及申报材料等进行评选,对2016年度江宁区优秀教师志愿者、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和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5.各单位须按时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申报,申报材料须报送一份纸质稿并发送“申报表”的电子稿。

(1)申报材料纸质稿(含申报表和单位盖公章的、在单位公示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报道)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等,可装订成册)报送组织人事科105室;

(2)“申报表”的电子稿“单位名称+申报类型”为文件名及时发送rsk606@qq.com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52181813。

附件1:江宁区2016年度优秀教师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2:江宁区2016年度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附件3:江宁区2016年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江宁教师志愿者联盟“优秀教师志愿者”、“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和“教师志愿者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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