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4/11 21:41:13 作者:临江总务 浏览量:11448次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修 改)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总务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
3、在直饮机供水处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管理规定),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4、学校超市销售的饮料、饮水必须索取供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采购货物要查看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同时用肉眼检查饮料的质量和外包装。严禁小卖部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产品。
5、各班主任做到:
⑴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⑵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校医室或总务处报告。
6、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7、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8、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或渎职将追究有关责任。
9、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学校报告并协助主管部门彻底查清原因,找出责任人并给予处罚。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