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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3 21:32:52 作者:王德平 浏览量:11494次

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是保证顺利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严格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为了保证学校仪器设备得到更好的保养、维护,现制定有关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的管理及其协调工作。

2.仪器设备管理员有责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设备完好率高,并定期清点设备,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3.仪器设备的使用原则上“谁使用谁维护”,如出现故障,及时告知仪器设备管理员,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上报校财产保管员,财产保管员根据情况进行维修。

4.打印机、扫描仪的日常维护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若出现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须及时通知总务处联系厂家维修,以保证打印机的正常运作。

5.实验室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由实验管理员负责,若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财产管理员负责联系维修。

6.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贵重设备时,须填写“借用贵重设备申请表”,经总务主任批准后,方可领取。

7.学校的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之前,不得拆卸、改装、借出及携出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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