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总务后勤>>工作职责>>文章内容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3 21:32:52 作者:王德平 浏览量:11450次

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是保证顺利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严格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为了保证学校仪器设备得到更好的保养、维护,现制定有关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的管理及其协调工作。

2.仪器设备管理员有责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设备完好率高,并定期清点设备,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3.仪器设备的使用原则上“谁使用谁维护”,如出现故障,及时告知仪器设备管理员,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上报校财产保管员,财产保管员根据情况进行维修。

4.打印机、扫描仪的日常维护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若出现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须及时通知总务处联系厂家维修,以保证打印机的正常运作。

5.实验室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由实验管理员负责,若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财产管理员负责联系维修。

6.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贵重设备时,须填写“借用贵重设备申请表”,经总务主任批准后,方可领取。

7.学校的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之前,不得拆卸、改装、借出及携出院外。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办公室:02552728815 教务处:02552728116 德育处:02552728113 总务处:02552728112 教科室:02552728115

Copyright © 2018 www.njljgz.cn All Right Reaserved.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 拥有所有版权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88号  025-52728815管理登录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